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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民国之少帅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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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0章 忘恩的代价(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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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是善良的,中国人民是热情的,他向处在水深火热的朝鲜难民敞开了怀抱,本就不求施恩图报。

但恩将仇报之事,不单是现代高丽棒子才具有的本性,在安顿下来后,一撮饱暖的棒子们开始有了新的想法。他们不甘作“人下人”,想自己成为田地的主人,而打起了占有脚下这块土地的念头,浑然忘记了自己当初是如何的感恩戴德与感激涕零。

当年,以“一进会”下属的北垦支部朴承正、崔永植等头领为首的骨干们组织了一次规模盛大的“自治”请愿,却被张汉卿以巧妙的手段强硬瓦解。结果是北垦支部被强制解散,领头羊们被枪决,韩人消停了好一段时间。

时隔九年,图门江畔的血迹未干,他们又忘了痛。按照中国政|府的说法,十年,是中国绿卡的获取期限,已经有很多人在翘首等待。他们觉得,以中华文化大一统的吸引力,要不了多久,他们就会被“同化”,被中华民族引为同胞,成为中华民族的一分子。

这可不行!我们当初是为活命而来的,现在是为脚下的土地而奋斗的,我们应该和中国人明确地区分出来,保留我们民族自己的特色!

所以,在一部分“有心人”的唆使下,他们中的一部分“旅华精英”们----他们有意识地忽视了自己难民的身份,还以为自己是来旅游的----以晖春地区朝鲜人口占据大半为由,要求地方自治,又打起了“吉林省晖春朝鲜族自治委员会”的招牌,要求在晖春建立一个朝鲜族自治州。

这次他们学乖了,不直接提独立,而是玩起了“渐进式独立”的方式。先把地方自治搞到手,名正言顺地拿到地方上的自治权,然后形成规模后再伺机而动。

岂有此理!这些不是中国公民的外国难民要在中国的领土上搞自治,就是因为自己民族的人多,而绝口不提立足的土地是不是自己的!

如果这个理由在法理上成立,那日本横滨中华街、日本神户南京町、日本长崎新地中华街都应该算中国的地盘,别提更遥远的欧美各国为数众多的唐人街了。

不当人子!这是典型的中山狼,在拿中国人的同情、仁义、友爱当自己阴谋的垫脚石!这不是曾经的外藩对中|央帝国的尊重!这是无耻的行径!

众所周知,中华民国在张汉卿数次不懈也是毫无退让余地的决心下完成了全部省级区域的中|央治理,在1926年末已经取消了全部的省级区域自治,如蒙古、新疆和宁夏。在中|央的统一规划下,所有省级的政|府行政长官都称为“省长”,地方上已无“主席”。

当然,在地级区域规划里,少数民族人数占优的县,都冠以“某某民族县”的称号,这“某某”是地名而不是主要民族的名称。这样做的目的就是淡化地方民族色彩,而不是强化某个民族的“地主”心态,避免出现“某某民族的县”这样的谬误。

在县以上省以下的地级区域,“某某自治州”、“某某自治盟”中的“某某”同样也只是地名,目的也都是同一个。从此,市、地、州、盟只是国家在立法权上的差异的名词,而不是带有民族优越性的地盘划定工具。

好不容易搞定了西北边塞,难道会甘心让东北反弹?而且这种反弹完全是由一小撮日本人的走狗搞出来的!土生土长的中华民族都没有在地级区域自治,你一个外来户还想上天?

现在的中国政|府可不是以往。吉林省政|府即立刻强行关闭了那个所谓的“晖春朝鲜族自治委员会”办事处,逮捕了23名为首的朝鲜族首领,经过审讯,竟发现里面还有一个日本特务!

理所当然地,这些人以“分裂国家罪”被指控,将要被处以极刑----张汉卿对这些叛国或力图叛国或支持叛国或干脆打旗号叛国的人士是从心眼里要从肉体上消灭之的,这也是《反分裂国家法》的精髓和张汉卿超前祭出的意义。以前如此,以后也将一直这么做。

就不信,有多少人会冒着生命的危险去做一些并不合情理、道德与法理的勾当!联想到穿越之初,一批“占|中”分子在香|港的拙劣表演,就可得知这部法律的起源。

“你要舍得死,我就舍得埋”!借用一句后或著名的大实话,中华民国政|府对这些阴风进行了强硬的回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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